各所属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民政厅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决策部署。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组织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衡量党员政治品格、斗争精神、担当作为、作风能力的重要考场,激励党员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组织中起带领作用,在家庭和社区中起表率作用。带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引导群众坚定信心、科学防控。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防控工作。要采取一切应急措施,切实强化本组织本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在防控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暂缓、暂停举办年会、研讨会、论坛、培训、换届等聚集性活动,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要结合本组织实际,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促进作用发挥。社会组织覆盖人员数量大、类型多,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以防控大局为重,把本组织的党员动员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引导会员企业组织恢复节后生产经营,特别是防控疫情急需用品的生产企业尽早投入生产;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自律规范,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抵制哄抬物价等行为;引导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领域专家人才,积极主动投入到防控疫情的战斗中;引导慈善组织结合疫情地区需求,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开展慈善活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始终坚定必胜信心。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及时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引导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正确引导身边群众正确认识疫情、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配合社区“两委”,做好人员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动态报告等工作;鼓励卫生社会组织梳理防控知识,广泛组织宣传教育;鼓励文化、媒体社会组织通过各类载体进行创作,积极宣传抗击疫情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中共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